Wednesday, May 21, 2008

七年之痒

你相信七年之痒吗?
我从没有经历过七年的爱情长跑。
不过,我在这间公司快要七年了。
我不是很肯定我是否痒了。
我总觉得在同一个地方呆久了(或是同一个人一起太久了)会没有火花,然后一切只是因为习惯。
去或留,time will tell.

2 comments:

金毛 said...

趁年轻有机会换换环境或转换跑道,为何不尝一试?

angel said...

好厉害,可以呆在同一间公司七年。可以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吗?